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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国家经贸委天津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抢救中心简介 |
4年来,在原化工部的直接领导,按照原化工部的指示精神,继续充实预案系统,加强完善管理职能,搞好队伍的建设,提高了整体的业务水平,为天津周边地区化工经济发展服务,做出了一定的贡献。根据国家经贸委的指示精神,原“化工部天津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心”更名为“国家经贸委天津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中心”。 按照国家经贸委化救中心工作规则及考核标准的要求,天津化工厂主管生产的厂长主抓中心的工作,天津化工厂医院院长任应急救援中心副主任,下设6个实体: 1.中心办公室:由1名主任负责联系和接受上级交给的应急救援任务及对外联络。实行中心总值班,统一指挥。 2.职防科门诊:由科主任主抓具体工作。随时接受各种急、慢性化学中毒的抢救工作及本厂尘毒作业工人7000余人的每年一季的查体档案整理。对本厂16种化学毒物的理化性质、毒理作用、对人体的损害程度及预防抢救措施全部实现微机管理,一旦发现中毒及时调出按要求处理。现有医护人员4名,微机专业人员1名。 3.职业科病房:科主任主抓具体工作。随时接受各种急性中毒的抢救及治疗任务。设床位36张。各种抢救仪器包括自动呼吸机、心电监护除颤器、手携式B超、光亮子治疗仪、高压氧舱等设施。能接受各种化学中毒的个体及群体急性中毒的抢救工作。现有医护人员23名,实行24小时值班制。 4.职业病防治疗养院:吸收慢性中毒的治疗及疗养工作。疗养院内外环境幽雅,适应长期及短程职业性中毒病人的疗养、治疗。备有各种抢救、治疗及康复疗养仪器:X光、B超、心电监护及各种康复治疗仪。现有医护人员27名,床位100张,实行24小时值班制。 5.救护站:由救护站站长主抓具体工作。随时接受急性中毒的救护工作(本厂、本地区及外地)。实行24小时值班制,对外开放。现有救护车3辆,司机5名。 6.专家组:负责医疗救援行动中的会诊工作。由天津化工厂医院院长负责,并聘请北京医科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职业病研究中心、天津市职业病防治中心的医师为常年技术顾问,负责日常的技术培训和应急救援时的现场指导。 另外,由职防科专门负责各种抢救药品及设备的保管,有专用库房。接到中心下达的救援任务后,迅速携带有关的药品及设备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工作。 中心主任:张文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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